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渝办发〔2007〕3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全市农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较上年提高3个多百分点,达到11%,提前一年实现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农机化水平达8%,争取达到10%”的目标。
根据《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渝办发〔2004〕346号),对各区县(自治县、市)2006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06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10个):
涪陵区、南川市、永川市、江津市、合川市、长寿区、秀山县、大足县、巴南区、潼南县
二等奖(20个):
垫江县、忠县、梁平县、綦江县、璧山县、荣昌县、万州区、九龙坡区、武隆县、铜梁县、石柱县、黔江区、云阳县、丰都县、沙坪坝区、北碚区、开县、巫溪县、渝北区、城口县
三等奖(9个):
万盛区、巫山县、彭水县、酉阳县、双桥区、奉节县、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