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放带动战略。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并举,引进外资与引进内资并重。鼓励有实力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品牌延伸、资本渗透、跨国经营、海外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大胆参与国际竞争。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兼并收购等形式,广泛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国际原材料、能源等资源开发。鼓励有较强实力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股票市场上市,进行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在实施“东向发展”战略过程中,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和资本转移,按照产业互补、合理分工、发挥优势的原则,主动参与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分工体系,实现市场相接、体制相融、产业联动、人才互通。
3.创新推动战略。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加大创新步伐,突出抓好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搭建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努力改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创新条件;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企业成为创新活动的主体,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关键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和管理方式。引导有条件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改革产权制度,突破个人或家族的封闭性与局限性,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技术,使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4.集群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各地的资源禀赋、人才环境、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把握产业集群发展规律,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培育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集群式发展。按照“布局合理化、产业特色化、建设标准化”的原则,以龙头企业和优势行业为依托,以资金、技术和产品为纽带,积极引导相关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四、发展目标
到2010年,力争使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规模、经济总量、发展水平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中部地区领先地位,实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一)经济总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和增量跨上新台阶,成为安徽经济的支柱。到2010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户数达到26万家,年均增长20%以上;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5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50%。
(二)经营领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覆盖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进入领域以外的所有领域,真正做到“非禁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