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吉政函〔2007〕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控制指标有效执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顺利;工业项目用地建设密度平均达到40%左右,提高了10个百分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新增耕地1万多公顷,连续16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土地收益近100亿元,增长近70%;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稳步推进,第一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地质工作成效显著,重要矿产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新增煤炭资源储量8000多万吨、铁资源储量2300多万吨、金资源储量42吨、钼资源储量3万吨;与英荷壳牌公司合作开发的油页岩资源项目进展顺利,长白山地区矿泉水资源保护性开发稳步推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2006年吉林省国土资源管理主要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经过严格考评,省政府决定对松原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吉林市人民政府3个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延边州人民政府、通化市人民政府、四平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民政府、辽源市人民政府、白城市人民政府6个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州)政府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切实加强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推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管理方式转变,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为构建和谐吉林、实现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