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开就业渠道,努力在劳务输出的市场对接上实现创新。
1.各级领导主动搞对接。各县(市、区)、乡镇要多方面、多地区、多工种结交多个劳务合作伙伴,加强与对方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起稳定的跨地区劳务合作关系。
2.利用驻外机构搞对接。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要利用同各省市联系广泛、获取用工信息量大和用工信息准确的方便条件,在我市劳务输出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成为劳务输出的信息窗口、服务窗口和维权窗口。
3.通过各种劳务洽谈会搞对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市内外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工种的劳务合作对接活动。各县(市、区)、乡镇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劳务对接会。邀请并大力支持沿海等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企事业用工单位到我市来召开劳务对洽会,努力畅通劳务输出渠道。
(五)开展“春风行动”,改善就业环境。
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向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宣传就业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举办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洽谈会,提供一批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帮助一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集中开展用工秩序治理整顿活动,将全市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小煤矿等各类用工单位统一纳入市场管理,不得私招乱雇,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介机构的管理服务,公布一批放心职介机构,大力开展宣传和提供信息引导服务,净化劳动力市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及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转移就业前补贴性专业技能培训、求职登记服务、对外劳务输出率、驻外劳务输出工作站、技能培训后就业率、为农民办实事等10项内容。
(三)考核方法:考核目标共设基础分值500分。同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的好坏,适当增分或减分。数据考核以录入计算机为准。
1.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12万人(100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指本年度转移就业数。
2.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工作目标13万人(50分)。引导性培训是指集中办班,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等手段对农民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3.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业技能补贴性培训工作目标8万人(100分)。专业技能培训是指通过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培训机构,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和用人单位要求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未完成任务相应扣分。县(市、区)、郑州高新区和郑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设立专业的师资队伍,及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