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厅负责)
(21)交通基础设施。
--衔接和优化各种运输方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连云港-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星星峡-哈密-吐鲁番、赛里木湖-果子沟-霍尔果斯公路建设;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新疆段建设;纵贯南北疆中部快速干线建设;北京-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三北大通道)前期工作;国家一类边境口岸公路和国边防公路建设;地(市)、县、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管护体系。(自治区交通厅负责)
--精河-伊宁-霍尔果斯铁路建设,北疆铁路乌西-精河段复线、南疆铁路吐鲁番-库尔勒二线、奎屯-克拉玛依-北屯铁路和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喀什-和田铁路、哈密-临河(策克)铁路、中吉乌铁路、哈密-罗布泊铁路、库尔勒-格尔木铁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乌鲁木齐铁路局负责)
--那拉提、喀纳斯机场建设,迁建库车机场、石河子机场和吐鲁番机场,复航哈密机场,改扩建一批疆内重点支线机场,完善乌鲁木齐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功能,开辟新航线。(民航新疆管理局、新疆机场(集团)公司负责)
(22)信息基础设施。
--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广电局、通信管理局负责)
--推进各行业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自治区信息产业厅负责)
(2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设厅负责)
4.科技教育和人才方面。
(24)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科技厅牵头)
(25)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边境乡镇学校建设,推进“双语”教育,每县建设一所民汉合一完全中学,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26)实施“技能型短缺应用人才培养计划”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计划”。(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负责)
(27)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人事厅配合有关部门落实)
5.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8)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民委、民政厅负责)
(29)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部办、财政厅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