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逐步解决村级组织办公用房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有关部门落实)
2.支柱产业方面。
(14)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石油天然气化工、重化工产业体系建设。(自治区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牵头)
--建成鄯善至兰州原油管道,进口原油管道和出疆成品油管道扩能建设,区内油田、石化基地与资源地中心城市之间油气输送管网体系建设,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陆路进口油气管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中小煤矿整合改造,哈密大南湖、准东北塔山、库车-拜城、伊犁、阜康五大煤电、煤焦化、煤化工基地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工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乌鲁木齐和地州中心城市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风电、火电、水电等电源建设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伊犁河、开都河、叶尔羌河、库玛力克河流域梯级水电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负责)
--疆内750千伏超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哈密至兰州双回750千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哈密-华中±8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及其他电网建设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15)国家重要的矿产资源生产加工基地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体系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地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罗布泊年产120万吨钾肥一期工程、喀拉通克铍铜材深加工项目、阜康冶炼中心铜镍锌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16)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和纺织、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体系建设。(自治区经贸委牵头)
(17)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相关科研、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
--高新技术产业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扶持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8)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特色旅游产业体系建设。(自治区旅游局牵头)
(19)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及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建设。(自治区外经贸厅牵头)
--在乌昌经济区、博乐-阿拉山口、伊宁-霍尔果斯、喀什-阿图什、塔城-巴克图等地建立若干个进出口加工区。(自治区外经贸厅、经贸委、发展改革委、乌鲁木齐海关负责)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乌鲁木齐海关、自治区外经贸厅、经贸委负责)
3.基础设施建设。
(20)水利基础设施。
--重大河流开发、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洪涝灾害防治和水源工程建设。(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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