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农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农办字〔2007〕7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农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省厅研究制定了《2007年全省农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激励奖惩制度,促进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投入力度,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积极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要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宣传阵地的作用,下大气力办好内部刊物,建设好农业信息网站,不断壮大农业部门信息宣传实力。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农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向党报党刊、上级刊物、综合性杂志和主流媒体供稿、供片,切实做好农业宣传工作。在开展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时组织一些重大的农业宣传活动,展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就,展现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变化。今年,省厅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国(山东)农产品挑战吉尼斯”活动,5月开展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巡礼活动,10月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地要主动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认真做好简报的编发工作。《农业与农村工作情况》是经省政府批准、省厅唯一对外发布信息的简报,要进一步发挥好这个阵地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政务信息要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高质量地采集、编辑、发布农业信息,报道农业动态,确保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力求报送信息真实可靠,及时准确,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以适应科学决策的需要。为方便联系,省厅在山东农业信息网(www.sdny.gov.cn)为各市农业部门开通了信息报送专用电子信箱(具体分配见附件),农业信息统一报送到sdnyt@sdny.gov.cn。省厅将定期对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