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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2006年本市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

  (三)小企业事故高发。小企业职工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全年死亡252人,同比250人上升0.8%,占总数的63.48%。
  (四)高处坠落和触电事故多发。高处坠落事故居事故种类之首,死亡136人,同比132人上升2.94%,占总数的34.26%。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高楼外墙清洗、屋顶设施安装等作业过程中。触电事故死亡69人,同比64人上升7.81%,占总数的17.38%,其中6至8月高温季节触电死亡46人。
  (五)硫化氢中毒仍是造成多人伤亡的主要事故。全年发生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8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共死亡18人,同比上年6起,死亡12人,分别上升33.33%和50%。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全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1人,同比19起、死亡1人,起数下降15.79%、死亡人数持平。此外,发生6起危险化学品险肇事故。
  (七)周末和节假日死亡事故多发。全年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发生死亡事故166起,死亡170人,占全市死亡总人数的42.82%。周末和节假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的事故3起、死亡7人,发生死亡3人的重大事故1起。
  (八)外来务工人员是事故死亡的主要群体。全年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外来务工人员共计317人,占总数的79.85%。
  三、事故原因
  (一)有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
  主要表现在:企业负责人不关心安全生产,很少过问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特别是有些私营小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淡薄,舍不得投入,致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给事故的发生留下隐患。
  (二)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施工方案或操作规程。
  一些施工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施工作业方案没有针对性,甚至在未制定任何施工作业方案的情况下冒险蛮干。现场监督检查不全面、不细致、不深入,对重大危险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在发现后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消除事故隐患。
  (三)不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不认真落实有关部门的要求。
  在连续发生2起3人死亡的硫化氢中毒重大事故后,市有关部门出台针对下水管道作业的有关规定,要求所有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一些企业不认真组织学习、执行防硫化氢的标准、规定以及对策措施,也不认真吸取过去多起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的惨痛教训,不从根本上采取措施,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做好防范,导致硫化氢中毒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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