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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判定标准及结果处理按《上海市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2)疑似猪瘟病例样品送市畜牧兽医站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免疫荧光抗体或RT-PCR或ELISA。

  5.监测结果处理

  (1)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补免。

  (2)病原学检测阳性猪所在猪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四)鸡新城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不同年龄、品种的鸡、火鸡、鹌鹑等家禽。重点对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养禽专业户、活禽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4月、11月份。同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监测。

  3.监测数量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

  (1)市畜牧兽医站负责祖代以上种禽场、野鸟的监测。

  祖代以上种禽场以存栏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采集野鸟新鲜粪便,总量不少于100份。

  (2)各区(县)负责辖区内父母代、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农村散养户、集贸市场的监测。

  所有父母代、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以存栏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农村散养户每户不少于5份;采集3个集贸市场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判定标准及结果处理按《上海市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2)可疑病例样品送市畜牧兽医站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RT-PCR。

  5.监测结果处理

  (1)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补免。

  (2)病原学检测阳性所在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五)家畜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奶牛、种牛、种羊、种猪。

  2.监测时间

  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5月和11月份。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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