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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郊区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县农委、农业各行业办以及各培训单位应立足发展现代农业,按照涉农企业等岗位的需求,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水平。2007年培训任务指标拟定0.8万名,就业上岗率达到60%及以上。实施培训的大部分专业继续实行市“五个统一”(统一师资授课、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安排、统一考核、统一发证),力争在2006年50%实施培训“五个统一”的基础上达到60%,其余的40%专业设置由各区县根据本区域实际,上报核准后实施培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库、试题库,组建讲师团。

  二、具体做法

  1、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由市农委培训项目推进小组统一部署和核准,根据各区县的申报情况确认区县培训任务。

  2、各区县申报工作由区县农委组织,通过选定或公开招标确定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要根据本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主导产业发展要求,遴选培训对象,并负责对项目培训实施过程管理。

  3、培训项目经过区县农委批准,向市农委培训项目推进小组提出申请,上报“项目申报表”、“教学计划安排表”、“师资配置表”、“学员信息表”、“教材”(市统编教材除外)等材料。

  4、培训对象主要是本市郊区农村具有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和参加镇保的失地农民等。

  5、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站、农业企业、农业旅游、蔬菜园艺场、畜牧和水产养殖场、农机经营服务等农业服务类岗位的用人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专业设置: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

  (3)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

  (4)植保员

  (5)动物疫病防治员

  (6)农机操作工(含修理)、农机植保机械修理工

  (7)农家乐旅游管理人员和服务员(其中管理人员由各区县推荐,市组织培训)

  (8)农业产业化经营者中、高级研修班

  (9)以上专业外的其他培训项目由各区县提出后上报审定。

  6、培训形式和时间。每年集中面授培训时间为90学时。要有一定比例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培训项目,要体现培训的不同层次和培训的实效性。培训情况登录“职成教育在线三年行动专栏”实施网上动态管理,培训项目于当年10月底结束。年底前完成考核、发证、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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