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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郊区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培训内容要求

  1、创业农民培训,目前主要以农业职业技能中农业产业化经营者(中、高级)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经营管理能力培训。培训课时为90学时,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有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市场营销策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以增强农民的创业能力,拓展创业成果。

  2、农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按照劳动部门制定的职业标准、计划大纲和培训要求,主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者、蔬菜园艺工、瓜果栽培工、食用菌栽培工、水产养殖工等初、中、高等级的农业职业技能工种与模块的培训和鉴定。

  3、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围绕本区域主导产业和主导品种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每年结合农时季节集中的培训不少于60课时,其中技术指导不少于5次,同时,要建立电话等联络方式让农民在有需求及应急的状况下能得到及时的服务。

  (三)培训形式要求

  1、创业农民培训采用“1+X”的专业培训模式,“1”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者所必备的农业政策法规、市场营销、生产管理能力及相关计算机等方面的培训,“X”主要是体现个性的专业课程,由各行业办和区县培训单位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设置。通过“1+X”专业模式培训,既提高创业农民理论方面的知识,又促进他们对农业生产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2、农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社会公示的统一标准实施。

  3、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集中培训由村里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农民就近参加,现场指导由培训教师在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教师和技术指导人员应相对集中、固定,并向农民公开自己的通讯方式,提供即时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4、各区县、各行业要充分利用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包括卫星网和视频点播网)组织农民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VCD光盘等各种媒体开展培训。

  (四)培训教材要求

  市农委统一组织开发、编写的教材,由市统一向各区县提供,下发给专业农民。还未实施统一开发的专业教材,由培训机构编写或选用,并在申报项目之初,递交审核后再印发给专业农民。专业农民培训教材要确保受训农民人手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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