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07〕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鲁政发〔2006〕4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城市“一卡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政府公共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一卡通”实现了政府对公众服务的高效便捷,实现了社会公共服务流程的重组与优化,实现了跨部门、跨地区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我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省集成电路卡(以下简称IC卡)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IC卡已在金融、电信、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质检、公安、交通、建设及公用事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据不完全统计,至2006年底,全省面向社会发行各类IC卡的单位超过1万家,发卡总量突破2亿张。但是,IC卡推广应用还普遍存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标准和规范化工作滞后、一卡不能多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收费行为不规范、缺乏自主设计与自主生产能力等突出问题。为此,“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组织开展“一卡通”试点,并加快推广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试点城市要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一卡通”工作的自觉性。
二、推进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改善政府管理和服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系统安全可靠为前提,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支付系统和公众服务网点,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服务高效的运营、管理体制,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原则。我省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资源共享,一卡多用;产业支撑,深化应用;统一标准,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