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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十一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六) 加大名牌宣传、保护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发展的外部环境。

  1、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鼓励新闻媒体加大对本埠名牌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优秀品牌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引导消费者以“知我名牌、爱我名牌、用我名牌”的实际行动,支持我市名牌的成长壮大。

  2、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名牌产品,大幅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和完善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业化的扶持政策,鼓励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先进技术的推广。

  3、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的市场环境。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保护,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

  (七) 加强对名牌产品企业的动态监管。

  对已取得各级名牌产品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年度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名牌企业要积极以争创上一级名牌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增强名牌产品的竞争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规划实施

  (一) 政府强力推动,部门狠抓落实。

  建立实施名牌战略的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从组织上、政策上、资金上确保本规划的有效实施。市《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各区、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摸清本地的名牌产品发展状况和质量水平,制定本地的名牌发展计划、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名牌发展计划有效落实。市、区(市、县)两级政府必须把名牌战略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规划》实施第一年,市财政预算列支50万元(不含企业奖励费用)作为全市名牌战略实施工作经费,今后逐年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以保障名牌发展规划的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选择一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帮促、服务和培育工作,共同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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