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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6]8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10·30”省政府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当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努力实现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部门要从创建“平安贵阳”,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当前冬季防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到全力稳定火灾形势、扎实推进冬季防火工作上来。各地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精心搞好动员部署。结合冬季火灾高发的特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做好冬防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实效性,切实把冬防工作层层部署到每个单位、每个乡镇、每个村寨、每个社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逐级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营造全社会开展冬防工作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减少一般火灾,防止重大火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目标,确保冬防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查患治患合力

  各级政府、部门要以公安部“9·22”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导向,严格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总要求,把冬季防火工作与当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强化对消防重点单位的培训指导,增强部门间协调督办力度,切实落实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制,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和消防监督的强制力、惩处的威慑力,逐条落实和解决隐患单位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彻底堵死火患的源头。对那些久拖不动的“消防痼疾”及严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根除,予以关停,性质严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单位要把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贯穿于冬季防火工作始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搞好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整体防控,切实将眼下的冬季防火工作实实在在地转化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全面负责、媒体跟踪监督、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强劲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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