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做好分级设防。三级森林火险,林内、林缘人员要停止室外用火,防扑火人员要进入战备状态;四级森林火险,要立即停止野外一切用火,危险部位及区域要严防死守;五级森林火险,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控林内居民室内生活用火,林区各单位要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向所有人员发出高火险警示。
(三)加强灾前防范,做到火患早排除。各区县(市)在防火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即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按月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时段要专项检查、对关键部位要反复检查。加强对野炊、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的管控,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对城镇、村屯、油库、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等要重点防护、反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各区县(市)全年必须组织开展5次以上的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和检查。
四、狠抓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实效性上取得突破
各级政府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防火人员要深入林区居民点、作业点、农户家开展面对面的宣传,特别是边远山区和火灾多发区,要村村张贴《森林防火公告》,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要采取各种会议的形式和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典型推介、学生写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和文艺下乡活动,大张旗鼓地为森林防火工作造舆论、造声势,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认识。
三是拓展宣传广度。要充分发挥交通、旅游、通信等部门资源优势,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
四是确保宣传实效。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防火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充分做好防扑准备工作,加强扑火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