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分工,明确责任。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分块、逐级签订造林绿化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健全重点绿化工程领导分工负责制,将绿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问题,在资金、用地、管理等方面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职责,大力支持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金融、税务、财政、人事等部门,对造林绿化发展予以信贷、贴息、减轻税费负担和人才保障等政策扶持。各级造林绿化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绿化发展的新要求,转变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履行组织全市人民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的职责。
(四)突出重点,加快进度
2007年是建设森林生态城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因此,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紧紧围绕森林生态城建设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这两大目标,突出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抢抓时机,强化质量,加快进度。有关部门要组成造林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行动迟缓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07年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科学栽植,提高质量
要重视和依靠科学技术,搞好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等工作,要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含量。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搞好造林绿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要全面分析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植被、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科学地确定造林绿化方案,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分布均匀的城乡绿化系统。要因地制宜确定植物种植结构,进行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培育,积极引进能够适应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常青、园林绿化植物,在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发挥生态的产业效应。纳入退耕还林、土地整理、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工程实施的造林绿化,苗木选择要符合项目要求。要特别重视城乡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要注重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强化植物育种及引进培育实验,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积极推广植树造林实用新技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提高城乡绿地的存活率。要重视提高城乡绿化设计水平,积极探索和使用绿化工程设计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四季常青,集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经济效益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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