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宣传发动,强化绿化意识
宣传发动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各项绿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广大市民生态建设意识和责任的主要举措。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抓住当前我市绿化发展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在形式和方法上下功夫,加强针对性,增强适应性,提高有效性。紧紧围绕省会郑州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突出公民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青少年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生态道德风尚;大张旗鼓地宣传郑州森林生态城建设,宣传绿化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深入宣传我市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最广泛地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积极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破坏造林绿化的大要案查处情况进行追踪报道,使群众了解国家在绿化管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执法、守法、用法的局面;要利用发放“倡议书”、“告知书”、发行明信片、建立社区“绿化宣传栏”、宣传长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使适龄公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是一种光荣责任,无故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以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资金投入是造林绿化的重要保障。首先是各级政府要加大造林绿化投入,要把森林生态城和创模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保证。国家、省和市林业重点工程规定的配套资金,要保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2007年市财政将安排3亿元用于造林绿化,各县(市)、区按比例承担的部分必须配套到位。其次是要落实林业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对不便到义务植树基地尽义务植树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
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凡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达标的,要按照异地补绿的办法,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绿。第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到郑州来投资造林,发展绿色产业。各级都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对承包生态林建设和进行林业产业开发的,只要是纳入规划达到标准的,都要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