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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区政府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通过考核,也发现各区在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各区特别是有关街道在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在涉嫌犯罪制售假案件的移送和受理、处理工作上,公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需加强沟通与协作。如公安、司法部门应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给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需将受理、处理移送案件的流程和要求明细化和制度化,要通过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使案件移送工作更加顺畅。
  (三)对街道落实打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需进一步狠抓落实。从此次考核情况看,部分区开展了落实打假责任制的专项检查工作,有些区还制定了辖区打假工作的考核细则,但对街道落实打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尚不能达到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的要求。
  (四)目前,各区都积极落实出租屋巡查管理制度,但有些区在出租屋巡查管理过程中,对制售假信息的登记、通报、反馈和分析工作还不尽规范,需进一步完善有关具体工作制度。
  (五)部分区落实打假责任制、打假执法环境建设工作在辖区各街道落实得不够均衡,打假工作未能在全区范围内协调开展。有些街道对打假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执法打假部门的协助配合需进一步加强。
  (六)个别区打假办经费、人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自市打假办组织考核以来,各区正想方设法解决或已确定了解决方案,但个别区打假办的经费、人员还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认真完成考核任务。
  考核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以推动打假工作不断进步。各区要高度重视本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立即着手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落实。请将整改情况于2007年3月8日之前报市打假办。同时,各区之间要相互学习借鉴,举一反三,切实按照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的要求,完成各项打假工作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打假工作。
  一是要从确定承办部门、固定工作程序等问题入手,规范涉嫌犯罪制售假案件的移送和受理、处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二是各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的认识,各区打假办要加强对街道打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狠抓基层打假责任落实,确保建设辖区执法环境、落实打假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在各街道的平衡开展。三是要将辖区打假工作与出租屋巡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一并部署和推进,实行综合治理。要进一步规范出租屋巡查管理过程中制售假信息的登记、通报、反馈和汇总分析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将政府打假责任向社区居委会延伸,充分发挥社区知情报情、协查协管的作用,实现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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