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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区政府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三)各区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各区打假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是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专业市场和生产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强化对辖区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商品,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杜绝出现区域性成规模的制售假现象;三是积极对辖区企业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教育和质量培训,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和质量知识宣教,营造了良好的打假氛围;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推动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各区政府切实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提供条件保障,严肃工作纪律,并强化监督和考评,积极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确保辖区打假工作的依法顺利开展。
  (四)各区基本上都组织落实了基层组织的打假责任。在街道均成立了打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打假工作协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或兼职日常打假工作。区政府都与街道办签定了打假责任书,区打假办加强对街道打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街道办在辖区打假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街道一级打假工作机制逐步得以完善。部分街道进一步与社区居委会签定了打假责任书,明确了社区知情报情、协查协管的打假责任,并建立起街道与社区的打假工作联络员网络,积极将政府打假责任制向社区居委会延伸,筑起了打假基层防线。与此同时,各区都建立了出租屋巡查管理制度,在出租屋巡查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和向相关部门通报了一些制售假信息,消除了一批质量安全隐患,努力实现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
  (五)各区打假工作各具特色。福田区2002年出台了《防治出租屋制假售假暂行办法》,明确了出租屋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打假责任。在出租屋巡查管理中,对制售假信息的通报、反馈工作较为规范。罗湖区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打假工作,先后制定了打假工作协管员和监督员规定,将相关工作制度化。盐田区组织开展创建无地下作坊社区活动。宝安区以五个到位为目标,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龙岗区监察部门针对辖区出现多次被媒体曝光的食品窝点情况,及时对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提高了打假责任心。南山、宝安两区从2004年开始就组织对打假成员单位打假工作进行了检查。宝安、龙岗两区出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制度,南山区也正在制定类似的工作制度。南山区打假办还要求相关单位将案件移送情况随时上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三、考核中发现各区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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