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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汲取大同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沉痛教训切实抓好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汲取大同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沉痛教训切实抓好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市政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5月18日,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目前56人被困井下,是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第一起最大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了五大问题,一是疯狂的超层越界;二是严重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是劳动组织和内部管理极为混乱;四是恶意隐瞒事故真相,延误抢救时机;五是市、县、乡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不力,严重失职。这些问题在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矿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隐患大排查活动,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整改回查”的要求,确保隐患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二十查”:一查煤矿“六证”是否齐全有效;二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项记录是否齐全,相关报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是否签字;三查煤矿领导入井跟班加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四查煤矿是否超层越界开采,井上下图纸与实际对照是否一致;五查煤矿企业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做到均衡生产;六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七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突出危险性矿井是否制定并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八查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九查是否有严重水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十查是否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设备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完好;十一查基建、技改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是否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十二查火工品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法私造私购行为;十三查关闭煤矿是否符合“六条标准”,严防死灰复燃;十四查是否有私挖滥采窝点;十五查自救器是否足额配备和及时更新,保持完好,入井人员是否佩戴自救器并熟练使用;十六查是否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十七查煤矿企业是否足额提取安全经费,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十八查煤矿企业是否对所有矿工进行了全员培训,特殊工种是否配齐并持证上岗;十九查煤矿企业是否为井下工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二十查煤矿是否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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