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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资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我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闫国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常根堂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建光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海清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锐敏  市监委副主任
      蒋建斌  市物产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向前  市物产集团公司纪检书记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市安监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闫国强(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青云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
         王玉亭 市国资委企改科科长
  办公室成 员:牛广善 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经理
         史小强 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书记
         程刚强 市安监局
         郭 勇 市工商局
         李海军 市运管处

  领导组职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民爆器材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重大问题及民爆流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要在市民爆物品监管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监部门负责当地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负责对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公安、安监、工商各部门要根据举报或其它线索,制定时限、定期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案件,同时,要逐步形成一种专案查处机制。

  国资委负责全市民爆流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民爆从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民爆物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扎实做好仓库及安全设施等硬件基础建设。

  民爆流通企业,要充分发挥全市民爆物品销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配送制度;认真做好全市区域内民爆物品的销售安全工作和行业管理;主动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民爆销售市场的稽查工作,并配合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强化市场监控、查禁和取缔民爆物品非法销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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