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
天津市非诉讼检验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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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费 项 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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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医尸体、物证检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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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表检验 │ 具 │ 500 │根据腐败程度可适当加收,最│
├───────────────┼────┼──────┤高不得超过一倍。 │
│尸体解剖 │ 具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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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检验 │ 份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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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切片常规染色 │ 片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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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切片特殊染色 │ 片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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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医活体检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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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检验 │ 人 │ 200 │需要现场出检的每次加收100 │
│ │ │ │元,需要专家会诊的每次加收│
│ │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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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体生物检材检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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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检验 │ 份 │ 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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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 │ 例 │ 3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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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理化检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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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检验 │ 份 │ 150 │定量检验在基本收费基础上加│
├───────────────┼────┼──────┤收100元。 │
│化学检验 │ 份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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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色谱、光谱检验 │ 份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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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痕迹检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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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印文、文件检验 │ 件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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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痕迹、指纹检验 │ 次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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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无刑事犯罪记录 │ 次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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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照录像检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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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扩印 │ 张 │5寸0.5元 │ │
│ │ │7寸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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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尸体检验照相 │ 底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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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鉴定照相 │ 套 │ 100 │需要特种照相,加收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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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鉴定 │ 份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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