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旅游业联合做大。旅游业是我市具备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获得为我市旅游业的大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此,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支持皇城相府、王莽岭、珏山、九女仙湖等重点景区建设,打造“山西风光?美在晋城”的品牌形象。同时还要支持我市皇城相府、王莽岭等景区与周边省市合作共建无屏障旅游区,加大旅游促销力度,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真正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对有关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从非公有制经济特点出发,改进信贷管理方式,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加大对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有效利用风险溢价方式,发挥贷款利率政策的作用,注重提高贷款审批的时效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提供优质信贷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逐步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三是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对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不搞信贷歧视。四是政策性银行应研究改进服务方式,探索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扩大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范围,提高服务效率。
(四)大力推进下岗失业贷款业务,支持政府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2006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对象。为此,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经常深入经办银行,调查了解经办银行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难点和困难,为经办银行提供政策服务,并协助经办银行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二是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降低门槛,努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最好的金融服务。三是结合辖区经济金融实际情况,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建设平台,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制度创新,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与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四是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中的吸纳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