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窗口指导,发挥协调功能,为政府、银行、企业搭建对话平台
(一)准确把握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态势。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都要建立银企座谈会制度,按季组织召开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及时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预测经济金融走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跟踪调查各项货币政策在实施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的快速反馈上报制度。密切关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量和投向的变化,加强对新增贷款和存贷款比例执行情况的监测,对信贷投向、投量和授权授信不合理的金融机构实行按季通报制度。继续完善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对一些盲目、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发出预警提示,防止产能过剩。
(二)加大窗口指导的力度。人民银行要按照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围绕晋城市“十一五”规划和经济发展特点,做好信贷投向指引工作,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的融资办法,有效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改进和完善贷款管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2006年,一是要组织召开货币政策和金融产品推介会。向全市人民和企业宣传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和公众解读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引导社会公众形成正确的政策预期,帮助金融机构推介金融产品,提高社会公众正确使用金融新产品的能力。二是组织召开“双百”工程项目洽谈会和银企座谈会,为项目单位和银行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更多的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贷款意向。三是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晋城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政策激励措施,定期进行考核评比,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自觉性。
三、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
(一)用活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在再贷款的使用上,要重点支持信贷投入总量增加较多,贷款营销状况好的金融机构。一是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政策工具,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投入,同时,还要引导农村信用社积极筹措社会闲散资金支持“三农”发展。要积极主动向上级行反映晋城辖区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情况和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争取更多的再贷款指标。支农再贷款指标要向政府支农力度大的地区倾斜,引导更多的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农业生产,使弱势农业逐步走出困境。指导农村信用社认真落实对农户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对农户贷款利率实行不上浮或少上浮优惠政策。引导农村信用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尽量满足农民生产资金需求。二是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使用的指导与管理,积极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政策的导向作用。再贷款指标要与中小金融机构当年的信贷投放总量挂钩,向信贷投放较多的中小金融机构倾斜,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入。要把再贷款的使用与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结合起来,促进金融机构满足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三是在取得上级行同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资金实力、有从事民间借贷经验的民营企业和个体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规范民间融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