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对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予转发,请你们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努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十日
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晋城建成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城市,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结合晋城市“十一五”规划和晋城经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自加压力,增强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晋城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作用,是全市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辖区金融业发展的前提。“十五”时期是我市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多项经济指标位居山西省前列,特色农业初见成效,一批优势企业迅速崛起,工业优化升级步伐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效果显著。可以说,晋城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金融机构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晋城经济崛起重要性认识,确立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理念。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发展目标,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大信贷投入,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二是要确立全面和谐发展的理念。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落实“十一五”规划,实现把晋城建设成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城市的目标,各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时既要考虑经济利益和眼前利益,也要考虑社会利益和长远利益;既要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也要支持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既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也要支持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