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参评部门评议领导组要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行风问题,明确重点,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落实具体责任人。
调查活动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包括行风问题、根源和整改措施)建立档案和台帐,写出行风调查报告,报市评议办。
三、听证对话
主要有集中组织和自行组织两种形式。
1、集中组织,由市评议办围绕评议主题,确定参与部门,进行媒体公告,广泛邀请群众参加。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现场做出答复,并结合各单位实际,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一般每年举办2次。
2、自行组织,由各参评部门对照公开承诺内容和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对话主题,组织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等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做到议题集中,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一般每年举办2-3次。
举办听证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等五个程序进行。评议情况由主办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评议办报告,市评议办对评议部门解决落实问题情况进行督查,实行责任追究。
四、明察暗访
各级评议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参评部门及内部单位、基层单位开展行风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每季度不少于1次,可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对新参评部门和基层单位可以采取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法,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现场进行督促指导,帮助改正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对免评单位,要深入检查行风建设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参评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通过找问题、抓现形,消除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查处、纠正行风问题,进一步深化评议工作。
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办事效率、公开办事情况,行风承诺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热线畅通情况,群众投诉受理解决情况。
每次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都要有记录、有登记、有剖析、有落实意见。
对于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并记录在案,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整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