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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纠风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各级纠风部门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体系。要创新教育载体和教育方式,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动群众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形成畅通、快捷的纠风信息反馈系统。要紧密结合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晋城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规范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载体,是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为使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民主评议活动中,需巩固、完善并坚持做好十项规范工作。

  一、公开承诺

  由市评议办统一组织实施。

  1、行风建设承诺。年初,各参评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晋城电视台、电台、太行日报、纠风网)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由市评议办统一组织实施。承诺前,各参评部门要联系本部门实际,认真确定承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进行承诺。承诺目标要有一定的高度,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要有具体指标,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报市评议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服务群众的办事场所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兑现承诺。参评部门在现场评议中,针对群众提出或反映的问题如需要调查、核实的,由参评部门主要领导现场作出表态承诺,包括落实解决的时限。

  二、行风调查

  1、各参评部门要组织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对话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行风调查,分析掌握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

  2、各参评部门评议办要针对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点行风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本部门行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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