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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四)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晋城市境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 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六)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七)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分部门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
  (八) 各级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 应急机构
  晋城市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如下:
  总 指 挥:贾联亭 副市长
  副总指挥:莫文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秦红星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总书记
      原国政 市公安局局长
      祁岩冰 市民政局局长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高永才 市武警部队支队长
      冯志亮 市交通局局长
      张廷魁 市卫生局局长
      耿耀武 市气象局局长
      张宝贵 市水利局局长
      苏文秀 市建设局局长
      卫永太 市林业局局长
      翟长翔 市网通公司总经理
      李成太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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