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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契税及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晋城市契税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樊 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克林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王建堂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栗 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左重阳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 瑞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钢 市地税局副局长
      聂国圣 市房产管理处处长
      张凤鸣 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王建钢(兼),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市房产交易、市地税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契税以及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地税、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契税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一名政府领导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地税部门。契税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要定期举行联席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契税以及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搞好协作

  各级地税部门要严格执行契税直接征收规定,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建设(房产)等部门的办公场所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建立健全契税税源档案及房地产税收税源数据库。要简化办税程序,采取纳税人直接到指定地点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对从相关部门获取的房地产信息资料只能用于征税的目的,并负保密责任。在征管工作中如发现纳税人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国土资源、建设(房产)部门,以便加强土地、房产管理。要按月将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有关信息向同级国土资源、建设(房产)部门通报。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同级国土资源、建设(房产)部门配合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增加的支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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