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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

  --市场中介组织得到规范,市场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平稳有序竞争的局面基本形成。
  --担保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各类担保机构进入正常运转,银行同担保机构、企业之间达到良性互动。
  --社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基本完备,并实现科学化管理。

  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启动阶段(2006年)。按照本规划全面部署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实际,科学制订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招商引资项目指引,防止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项目落户晋城;广泛开展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和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的创建工作,大力发展担保业务,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面建设阶段(2007-2009年)。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建立和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关制度和评价考核体系,使良好的信用成为全社会共同珍视的无形资产和重要资源;开展企业法人、财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知识,提高企业财务核算和内控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征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披露系统和信用服务系统,使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化、制度化;着力调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或产品,大力发展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或产品;各部门把支持金融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提高我市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来抓,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中介机构,引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扩大担保基金,增强担保实力,完善担保体系;激活民营资本,扩大直接融资。

  (三)规范发展阶段(2010年)。引导和支持辖区内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鼓励其加大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开发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优势项目,为金融部门提供优良的信贷环境;各部门支持金融业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支持、法制支持和舆论支持;充分运用民营资本,大力培育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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