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农普办: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证我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及时掌握全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展情况,1月5日-10日,市农普办组织6个检查小组分赴全市12县区3个开发区,深入乡镇、社区、村屯、农民家中进行农业普查入户登记检查指导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基本能按照《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农业普查工作部署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全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展顺利,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乡镇、村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这些存在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将会严重影响全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为促进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县(区)、乡(镇)领导对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农普现场工作的开展。检查中发现,一些县区、乡镇领导对农普入户登记工作在整个普查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分管领导也还没有将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农业普查工作上,造成当地农普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农业普查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农普集中办公条件差,必要的工作经费不足等,严重阻碍了农业普查登记工作的开展。
2、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农普工作存在思想顾虑,不愿讲真话,报实数。部分县区、乡(镇)、村农普宣传还停留在表面上,仅局限于面上的一些宣传,缺乏面向广大调查对象的宣传措施和手段,没有深入的向广大农户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造成一些农户虽然知道农业普查,但对农业普查工作存着思想顾虑,不愿意讲真话,报实数,没有形成农民群众主动配合农普工作氛围。
3、农普办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农业普查力量不足,严重影响农业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检查中发现,一些县(区)、乡(镇)农普办人员挂名多,实际到岗并接触农普业务的人员少,同时农普办工作人员兼职过多,造成农普办工作人员不足,不稳定,使普查组织和现场登记的检查指导受到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