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指标评价:由组织实施单位和食品安全有关专家组成综合评价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记录、会议座谈、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品种监测指标评价:由市质监局及市畜牧局责成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对各县(市、区)的小麦粉、猪肉进行抽样、检验,按照检测品种、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检测机构和抽样方法六统一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评价:由市工商局责成市消费者协会对各县(市、区)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评价。
四、时间安排
(一)2006年11月上旬,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价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2006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由指定实施单位进行品种检测指标评价和消费者满意度评价;
(三)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中旬,由市综合评价小组分别对六个县(市、区)的政府管理指标进行评价;
(四)2007年1月中旬,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集中进行整理、分析、总结。
(五)2007年1月下旬,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召开总结会议,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各有关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管理指标评价细则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资料,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之前,参照管理指标细则进行自评。
(二)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要于11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以下情况汇总报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
1、食品生产企业数及食品企业生产许可(QS)情况;
2、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情况(ISO9000、HACCP);
3、食品经营(批发、超市、零售)企业数及有关情况;
4、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数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5、畜、禽平均日需要量;
6、2006年食品案件发生数、查处情况及有关情况。
附件:1、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细则(略)
2、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品种检测指标评价要求
3、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