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段玉明 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收集汇总大检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李红斌同志兼任。

  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考评验收。督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领导分工负责,具体分工为:

  第一组:李红斌 王治平  负责督察城区大队
  第二组:薛海喜 宋德贵  负责督察泽州大队
  第三组:刘守强 原龙胜  负责督察高平、陵川大队
  第四组:张宏军 王宏斌  负责督察阳城、沁水大队

  三、检查工作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出租屋、“三合一”厂房、“多合一”建筑、“五小”场所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

  (二)检查内容

  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及畅通情况,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及61号令的落实情况、重点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2006年9月28日至2007年3月28日。

  五、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工商、文化、教育、经贸等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同时进行的原则,对列入大检查范围的各类单位和场所开展全方位检查,并逐一进行复查验收。各地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使这些单位和场所全部或基本达到制度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到位、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通道出口符合要求畅通无阻、预案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隐患整改彻底、防范措施有效落实的标准。在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各地要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市检查领导组将不定时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抽查。

  六、具体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