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小组统筹资源,制定西安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与战略目标,部署阶段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政策瓶颈、资源配置瓶颈以及相关重大技术壁垒,督促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指导公共技术支撑与服务平台建设。
2.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招商等提供技术咨询和顾问服务。
3.联席会议研究落实产业发展的相关财政、税收、土地和鼓励出口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产业化、招商引资及扩大出口等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与相关资源配置。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西安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的国内外知名度,营造加快集成电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聚集资源,加大投入
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技术与产品创新、重大项目引进、公共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纳入到政府科研经费和产业扶持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之内。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相关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国家、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我市现有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集成电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加强产业管理创新,加速产业集群建设。以“一区两园两基地”为依托,发掘各开发区优势资源,创新性地做好重大项目招商、落户跟踪服务、项目配套环境等工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健全针对集成电路企业,特别是设计企业的投融资体系,包括贷款担保与贴息、风险投资、政策性创业投资等渠道与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集成电路产业;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集成电路项目融资、重点企业在国内外上市募集资金创造条件。
1.研究设立/重组政策性集成电路专业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公司,对具有一定规模和重点引进的设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2.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性企业,政府按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给予一定投资。
3.对批准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性项目,按设备投资总额给予一定补贴。
4.其他社会资金投入集成电路产业者,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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