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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负责对全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深化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组 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樊 烨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宽年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焦玉龙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发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毋 勇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常根堂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清洁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瑞敏 市监委副主任
      贺金泰 市环保局副局长
      乔珠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郝雪寒 市总工会副主席
      史小报 晋城供电分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发布全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信息,对全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谭宽年同志兼任。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制定整治的具体措施,确定整治的重点,明确整治责任,特别要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整治责任,把整治措施落实到人头、落到实处,确保真整真治、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市领导组负责市属非煤矿山深化安全整治工作,市属以下非煤矿山深化安全整治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市领导组组织抽查检查。

  市有关部门在市领导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深化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整治要求,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依法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依法查处非煤矿山企业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组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深化整治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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