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典防治工作总指挥部关于建立农村
返乡人员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皖防总明电[200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为了及时掌握全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省非典防治工作总指挥部决定建立农村返乡人员情况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农村返乡人员情况报告制度,是切实做好农村地区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我省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民防范意识不强,一旦发生疫情,很容易造成扩散,后果十分严重。各地、各部门务必把农村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措施,劝导在外务工人员留在当地,就地务工或休息;对已经返乡人员,切实加强管理,建立登记报告、健康随访和疫情快报制度,严防和阻断非典输入。
二、立即建立农村返乡人员情况报告的信息网络。各市、县非典防治领导组织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农村防治工作。乡镇要选派干部包村(每村不少于2人),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村返乡人员的报告工作。村要在县、乡干部的协调指挥下,组织人员对返乡和来皖的各类人员逐一进行申报登记,测量体温,准确记录,确保不漏一人,并指定专人为其安排为期2周的健康随访。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及时将民工返乡情况通报当地非典防治领导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开通热线电话,严格执行“日报”和“零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市、县非典防治领导组织要速将本地农村防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指挥部农村组。联系电话:0551—2672952、2651278—3011、2641273(夜间),传真电话:0551—2650253、2619700。
三、农村返乡人员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返乡人员登记、体检和健康随访情况。包括返乡人员数量,何时从何地返回,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等;体检的人数、时间和地点,健康随访的人数;对与非典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和有非典症状者的医学观察情况。
2、各市、县就加强农村地区防治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以书面简要报告。
接本通知后,由各市将本地《安徽省农村外出返乡人员情况统计表》汇总,每天上午10时前以传真方式报省指挥部农村组,重大情况随时报告。采取的具体措施,由各市汇总后,于5月3日报告省指挥部农村组,新的举措可随时报告。上报的表格、文字必须由各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报,确保情况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