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改革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用好西部大开发政策,改善融资环境。加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吸引国外金融机构和国内股份制银行来蓉开设分行,增强成都对外地资本和外国资本的吸引力。
(一)调整融资结构
成都现有的融资结构的突出特点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比重过高,各类投资商直接投资(直接融资)比重过低。这一特点严重地制约着成都投资的快速增长。因此,必须积极建立直接融资机制和体系,大幅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成都建设和发展开辟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
直接融资的重点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一是引导和帮助成都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二是充分利用成都现有上市公司资源,加快资产重组步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运用增发新股和配股手段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三是做好成都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的准备工作。四是用好地方企业债券,调整企业债券结构,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五是积极推进和鼓励各种项目以BOT(建设-营运-移交)、TOT(移交-营运-移交)、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融资方式利用国内外资金。
要运用贷款担保、贴息、帮助开拓市场等办法鼓励和引导银行把间接融资的重点转到中小企业贷款上,提高对集体、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贷款比重。
(二)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和机构,推进高新技术与创业资本的结合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必须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国内创业板即将设立,为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了机遇。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引导创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要降低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门槛,让风险投资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部分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投资者在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要制定税收、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积极扶持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发展,并坚持“民办公助”原则,以民间资本为主体。
(三)盘活资产存量
国有资本退出竞争领域后的存量国有资本,在主要用于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积极进入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以参股、控股、联营、收购、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成都国有企业改革,以多种形式参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
切实发挥优良国有资产的融资功能。鼓励上市公司收购优良国有资产。鼓励优良国有资产以各种形式上市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要积极寻求转让。对不良国有资产,应通过改制、租赁和变卖等方式尽可能转让。
对基础性国有资产,包括收费公路和桥梁、自来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公交设施、天然气输配设施、电力设施等等,应通过资产经营权转让、股权转让、特许经营权转让、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对国内外投资者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