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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同北京大学全面合作的通知

  3.按照“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北京大学鼓励更多的学校控股或持股的企业带技术和资金,通过联合、兼并、租赁等方式到甘肃办企业,甘肃省将尽力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的合作、投资环境。
  二、关于科技合作
  4.北京大学根据甘肃省的需求及时提供新技术、新产品、最新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信息。
  5.甘肃省积极向北京大学提供技术需求信息,并提供方便条件,请北京大学组织科技人员攻关,帮助甘肃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6.帮助甘肃省围绕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科研活动,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协助建设重点学科。鼓励和支持甘肃省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北京大学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如以应用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部分应用基础研究为重点的合作或委托研究开发;合作或合资创办科研机构或科技实体,共同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定期、定题进行科技交流与咨询,举办讲座等。甘肃省支持所属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北京大学设立技术创新风险基金或投资建立开发中心,提前介入北京大学有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的科研项目;推动、帮助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结合校、企双方各自优势,自主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
  7.为了促进双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甘肃省政府表示,凡双方认定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在立项、资金筹措及有关政策上给予专门支持。
  三、关于教育、人才引进及培训合作
  8.北京大学支持甘肃培养各类急需的高级人才,在国家政策许可和北京大学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开展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委托或定向招收、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接受甘肃高校选派教师进修或访问,对甘肃高校省级重点学科的带头人,采用国内访问学者的形式对口到北京大学参与相关学科的学术研究,北大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甘肃高校可聘请北大教授为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9.北京大学支持甘肃进一步提高中学办学质量,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可以采用提供学习辅导材料、选派优秀教师到甘肃作短期讲学等形式,对口帮助甘肃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中学。
  10.人才引进及培训。以赴北大或就地办班、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对甘肃省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应甘肃省邀请,北京大学可选派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赴甘肃省任科技副职;吸引优秀毕业生赴甘肃工作;甘肃省为北京大学干部挂职锻炼和学生实习提供场所及方便条件。
  四、关于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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