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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同北京大学全面合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同北京大学全面合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2]86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及西部大开发战略,北京大学表示要充分发挥本校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优势,在经济、科技、教育和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方面为我省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通过省校合作,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对此,省政府非常重视,并经双方协商研究,于今年12月签订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北京大学全面合作协议》(见附件)。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北京大学的联系与交流,深入细致地做好合作项目的准备、推介和洽谈工作,力争取得实效。省政府与北京大学成立了合作协调小组,我省由省科技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部门参加。合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对口联络、信息交流、情况汇总等方面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经常向合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合作进展情况。

                                                           2002年12月31日

  附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北京大学全面合作协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北京大学全面贯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开展,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大学经过友好、诚挚的协商研究,决定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思路,在经济、科技、教育和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长期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经济合作
  1.北京大学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应甘肃省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甘肃省的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科技工程项目等进行决策咨询。
  2.甘肃省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医疗产业、旅游产业、考古及文化产业等领域与北京大学进行广泛合作,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速甘肃省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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