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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

  改革和发展教育,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这几年我省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必然带动教育的发展。广大城乡和社会各界蕴藏着极大的办学热情。我们的教育事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现在,中央又制定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充分看到这些有利条件,增强信心,全面贯彻落实《决定》,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打好基础,增强后劲。
  二、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基础工程。根据《决定》的要求和湖南的具体条件,全省应在一九九五年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其中:约占人口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的城市、县城关镇和少数经济发达、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在一九九0年前后实现;约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的中等发展程度的县,在一九九五年前后实现;约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十五的经济落后、教育基础较差的县实现的时间可适当推迟。各县、市就以乡(镇)为单位制订规划,各乡(镇)实现的时间可以有先有后。普及的标准由省教育委员会制定。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初中教育的普及一定要在普及和提高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行。近两、三年内,就全省而言,工作的重点仍然是进一步抓紧按质按量普及小学教育。(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数量。从现在起要努力做好普及初中的准备,特别是要及早动手培养一大批合格师资。(三)合理确定初中的规模和布局。现在我省初中,在农村大体是小乡一所,大乡两所,布局比较合理。普及初中教育一般应在现有学校的基础上扩建,不要废止铺新摊子。学校的规模应按人口出生率定期的适龄少年儿童数确定,高峰期的学生,可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加以解决。
  要努力帮助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贫困地方加速发展教育事业。
  建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义务教育条例,确定本地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步骤、办法和年限。
  切实办好中师,培养大批合格的小学教师。初中师资应以师专培养为主,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补充。全省师专的在校学生数,五年内要增长百分之五十左右。从明起,就要较大幅度地增加投资,争取三年内把全省十所师专建设好。有条件的本科院校要增设师专班,电视大学、基础大学、短期职业大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也可增设师专班。
  要从调整、补充、培训和加强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建设好教师队伍,争取一九九0年前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按教学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对少数不胜任教学而基础又很差的,要调整工作。要切实改革和加强师资培训工作,坚决克服学用不一、片面追求文凭的弊端,纠正把小学、初中的合格教师通过长期脱产培训,拨到上一级学校任教,从而削弱基础教育的错误作法。要努力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健全以提高教学能力为目的,以在职函授自学为主要形式的教师进修培训制度。师专培训部和教师进修院校要以搞好函授、指导自学和短期脱产培训为主要任务。脱产培训的任务,主要是帮助有相当基础的教师迅速达到合格水平,帮助骨干教师更新知识。参加脱产培训的教师在同一时期应控制在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三左右。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时提供教材、保证必要的自学时间、建立师范自学考试制度等办法,鼓励教师自学成才。
  “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是最起码的办学条件。至今尚未做到的地方,必须下最大的决心,尽快做到。对少数贫困县,省、地、州、市要拨出专款重点给予支持。已经实现“一无二有”的地方,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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