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属国营工交业的折旧基金,按[81]云财工字第214号文,市财政不集中,原则上留给本企业作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使用。今年县区财政是否集中一部份作为全县区工业技术改造调剂使用,由县区政府自定,报市财政局备案。
免交或返回企业的30%折旧奖金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建设基金。
四、对于少数大修理基金提取比例偏低,或危房修建任务较重,大修理基金不足的企业,同时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可提出意见,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可以适当提高提取比例。
五、企业用自有资金,自筹“三材”进行技术改造,不论投资大小,只要不涉及原材燃料综合平衡的项目,由企业自定,报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只按建筑工程投资额征收建筑税。
六、创汇企业有权按规定提取外汇留成,超额部分允许多留,企业的留成外汇,企业有权自主使用于进口原材料和技术引进。凡额度在5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可自行委托经贸部门办理;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50万美元以下外汇贷款、由企业自行向中国银行有关机构申请办理。
七、允许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横向投资,鼓励企业大胆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在企业上交税利增长的前提下,企业横向投资中的借贷部分可在缴纳所得税前归还: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在缴纳所得税之前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利归还银行贷款。
八、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凡属社会效益好,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属于昆明市经济发展战略重点项目,短期内经济效益甚微,因而归还贷款有困难的企业,市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扶持,企业可按隶属关系向有关部门申请。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县、区、局(公司)、市直属企业贯彻执行。
昆明市经委
昆明市财政局
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