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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饮食服务企业实行提成工资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实行超额提成工资的企业,工资基数为一九八五年实际发放的奖金数额(人均发放水平低于两个月标准工资的,按两个月计算;超过八个月标准工资的,超过部分不计入基数)。
  (2)利润基数一九八六年实行全额提成工资和超额提成工资的企业,一般以一九八五年的实现利润加上核定的工资基数中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部分,作为利润基数。
  对中途开业和新办的企业,因利润基数难以核定,当年暂不实行提成工资制度,属于国营企业的,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核定税后留利中奖励基金及其他各项基金比例的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属于集体企业的,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提成率的计算公式核定的上年工资基数核定的上年利润基数
  2、提成率的修订实行提成工资制度的企业,提成率在正常情况下应保持稳定,一般一年审查修订一次,安排在次年二月底以前进行。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修订提成率:
  (1)国家、地方物价部门明文规定调整主要原材料、燃料或产品、服务项目价格对企业利润有较大影响时;
  (2)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利润有较大影响时;
  (3)国家投资进行改造、扩建使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的。
  五、提成工资的提取和使用
  1、实行提成工资制度的企业,提成工资按照核定的提成率,每月企业提取提成工资前的利润(简称提成前利润)中提取。提成工资在税前列支。
  凡经财政、税务部门调增的利润,不能提取提成工资,调减利润的要相应核减已提取的提成工资额。
  2、提成工资的使用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加强考核,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分配,拉开档次,打破平均主义。
  3、企业当年提成工资有结余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4、实行提成工资制度的企业,税后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基金。集体所有制企业税后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不再用于发放职工奖金。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外,企业不得另行列支加班工资和加时费。
  5、实行提成工资制度的小型企业,按照核定的提成率提取的工资,不属奖金范围,不计征奖金税。
  六、提成工资工作的管理
  1、市饮食服务总公司、市一商局、市供销合作联合社以总公司、局、社为单位,由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审核下达提成率。总公司、局、社在不超过下达的提成率以内,核定所属各区、县公司和直属企业的提成率,并将下核的结果按企业(或区公司)汇总抄报市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备案,以便监督执行。各区、县公司在核定所属企业的提成率时,应商得同级财政税物部门同意后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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