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经济杠杆调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实施办法

南京市经济杠杆调节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实施办法
(1986年7月24日)


  为了支持和鼓励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经济联合的原则和重点
  1、企业之间的联合,是横向经济联合的基本形式。应在自愿基础上,坚持“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济联合不受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所成立的联合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国家赋予企业的独立自主经营权。按照协议和章程的规定,自愿参加,自愿退出。经济联合的组织管理形式,由参加联合的各方协商确定。
  2、横向经济联合要形式多样,可以是紧密型的、半紧密型的或松散型的,也可以是多层次的几种形式的复合。根据我市特点,发展经济联合的重点是:
  (1)继续发展以名优产品,重点产品为主体的联合;
  (2)以化工、电子、机械三大支柱工业为重点组织高技术、高层次的产业集团;
  (3)积极开展大中型企业向小企业配套输出技术、管理的联合;
  (4)按照发展城郊型经济要求,积极开展城乡联合;
  (5)积极发展和建立各种新的商业联合和工商之间的联合形式;
  (6)积极发展区域经济联合。
  3、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联合组织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厂房和设备,发展生产。如确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必须注意经济技术的合理性,防止盲目布点。市区(县)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组织,对联合中暴露出来的管理体制上的各种弊端和妨碍联合的某些政策、规定,都要认真加以研究,积极进行调整和改革。
  二、 计划管理和统计方法
  4、在发展经济联合中,要围绕投入少,产出多、质量好,技术进步,效益高、优化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合理的目标,搞好行业、地区规划。
  通过计划安排,运用财政、税收、物价、利率等经济杠杆调节手段,鼓励联合开发能源,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增加原材料生产的资源的综合利用。
  特别要鼓励出口创汇和名特级产品的增产,同时,限制长线产品生产,限制工艺技术落后、消耗高、质量差的产品发展。
  5、在国家控制的固定资产投规模内,预留当年额度的百分之十,主要用于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生产的联合建设项目。对于见效快、效益高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予以安排。联合项目由各方协商,或由项目所在地列入计划,或按投资比例,或按各方商定的比例列入各自计划。企业和单位用原有厂房、设备和技术、专利、商标等折价投资的,均不列入控制指标。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