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重点检查,建章立制。5月上旬,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是否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已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并已按要求予以公布;三是有无违规违纪现象。同时制定、出台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相关制度,实行行政审批工作的长效管理。
各区、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根据市里的工作步骤,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区县的改革工作与市级同步进行。
四、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既是去年这项工作的延续,同时也是已有成果巩固、进一步深化的过程,各级政府、各部门不能有松懈思想,要继续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同时组织专人承担日常工作。监察、法制、政研、体改、编办、财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注意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核把关,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注意综合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意工作衔接,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注意多方面的衔接。对宏观管理中的重大审批事项的改革,在调整、削减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与省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对于国务院和省有关部门取消的项目要作出相应处理;对国务院及其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可以提出取消或其他处理建议,但不能自行宣布处理意见;要主动与本市法规清理工作衔接,及时削减与被取消法规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各部门要加强与区、县方面的衔接和工作上的指导,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疏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改革过程中,各级有关部门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要准确把握政策,防止工作出现偏差,要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决削减和调整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并及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的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避免造成管理脱节。要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与政府机构改革、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