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石油计划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石油计划管理的通知
(湘政办发[1987]1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石油成品油是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为了管好、用好有限的油源,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改进我省石油成品油的计划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分配我省的计划石油成品油包括计划平价油和计划高价油,由省计委统一管理,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和下达全省年度分配计划,包括重点工程、发电、工业烧油等专项用油计划。省政府向国家另行申请分配的大宗石油资源(包括原油加工资源),也由省计委组织落实并纳入省分配计划。年度分配计划的调整在下半年进行,由省石油公司提出方案,报省计委批准并由省计委下达。石油成品油必须保持合理的周转库存,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动用。
  二、在年度分配计划中,机动油的数量按计划总数1.5%的比例安排,由省石油公司具体掌握分配。省石油公司分配成批的数量比较多的机动油,要征求省计委、经委、农经委的意见。
  三、全省成品油的经营管理由省石油公司负责。省石油公司根据省计委安排的年度分配计划,编制全省的月、季进销存计划,并下达到各地、州、市计委和石油公司。石油公司要积极主动地组织落实石油的品种和油源,合理调度,保证全省计划供应的需要。
  四、农用柴油由省计委在年度分配计划中专项安排,省农经委负责具体分配,再由省农机局同省石油公司联合下达。
  五、煤油年度分配计划由省计委编制下达,省石油公司负责组织货源和调拨,基层供销、商业部门负责零售。各县、市政府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本县、市的计划煤油定量到户(包括渔民),分月凭证供应,不准卖高价,不准搭配商品,不准当动力油使用。
  六、省、地、州、市各级石油公司自行组织的计划外油源,均由各地自主分配和销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二月九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