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秘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1987年2月12日)
各地、州、市、县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秘书工作是党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秘书工作人员是领导同志的工作助手,秘书工作部门是领导机关的门面和窗口。加强秘书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秘书部门本身的迫切需要,而且对整个机关工作和机关作风的改进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中共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的精神,针对秘书部门的工作特点,对加强我省秘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有同党中央相悖的言行,不允许有参与或支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言行。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服务、为上级和同级机关服务、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不怕苦和不怕累,不争名不争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努力完成党政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待人接物必须谦虚谨慎,态度诚恳,文明礼貌,周到热情。在接洽公务时,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为基层、为群众着想,对同级和下级机关的同志,对普通群众,绝不可盛气凌人,口大气粗。
四、勤奋工作,讲究效率。当天必需办完的事情不拖至第二天;应由本部门、本人办的事情不推给外单位和别的同志;加强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协作和互相支持,防止因互相推诿、扯皮而延误工作;办文办事要迅速及时,认真负责,精益求精,高质高效。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求实、创新的精神。向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反映情况要真实,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弄虚作假,不夸大和缩小客观事物的真相。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注意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努力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六、加强纪律,严格按照领导意图办事。传达领导机关、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意见,必须及时、准确,不得夹杂个人意见。本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领导反映,但一经领导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自行其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仿照领导同志笔迹签字、写批示。各类公文的审核把关必须按办文程序进行,未经领导审阅和签署,不得擅自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