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关于改革委内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使各单位便于区别基建业务文件,凡基建处办理的文件,用京计基字文号;由专业处办理的基建文件,用京计基字加专业处文号(如京计基(工)字第××号)。
  八、本暂行办法从1987年7月1日起执行,1987年内追加调整投资的事宜仍由基建处办理。
  九、更新改造项目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附:

各处基建计划管理范围名单:


  工业计划处:
  首钢公司、一轻总公司、二轻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纺织总公司、工艺品总公司、矿务局、建材工业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机械工业局、广播电视总公司、计算机总公司、仪器仪表总公司、农机总公司、汽车工业总公司、化学工业总公司、印刷工业总公司、丽源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局、西门子培训中心、经委。
  农村计划处:
  畜牧局、农业局、水利局、农场局、林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科院、水产总公司、大发畜产公司、供电局(农电部分)、农办、郊区旅游开发公司、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远郊区县、农业区划办。
  商业外贸计划处:
  一商局、二商局、粮食局、供销社、旅游局、饮食服务总公司、石油销售公司、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烟草公司、物价局、工商局、商委、经贸委。
  能源市政计划处:
  市政局、公用局、环卫局、园林局、地铁公司、公共交通总公司、城建总公司(市政工程部分)、燃气办、交通运输总公司、区县(市政工程部分)、市政管委。
  科教文卫计划处:
  卫生局、高教局、教育局、成人教育局、文化局、文物局、科技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协、出版社、广播电视局、体委、计划生育委员会、文联、北京日报、科委、文教办、区县(文图四馆部分)。
  财政金融计划处:
  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
  生产资料平衡处:
  物资局、建材供应总公司、煤炭总公司。
  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处:
  环保局
  工业计划二处:
  一商局、二商局、粮食局、供销社、饮食服务总公司、市政工程局、公用局、环卫局、公共交通总公司、交通运输总公司、建工总公司、城建总公司、住宅总公司、房管局、劳改局、民政局(包括社会福利事业总公司)、新新实业总公司、城市生产服务总社、城近郊区等部门、地区的工业项目,教育局校办工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