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落实扶持城镇区街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发展区街工业,要贯彻放水养鱼、养鸡下蛋、先予后取、多予少取的原则,使之有更多的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扩大再生产。近几年来,省人民政府对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相继发了[1980]53号、[1984]6号、11号和[1986]41号文件,这些文件的规定都适应于区街企业,必须坚决落实。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从长远来看,并不影响财政税收,抓得好,当年可以见效。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全面贯彻执行上述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政策。目前最重要的的是把已定的政策,包括提高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比例,提取发展基金以及税收、安置待业人员等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个企业,有关部门不得设卡。各地市县人民政府应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区街工业一些确实需要进一步解决而没有明确规定的政策性问题,省里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要保护区街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都不许上收区街企业,也不许以任何借口向区街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
四、切实加强对城镇区街工业的领导和支持。加强领导是发展城镇区街工业的关键。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一定要十分重视区街工业的发展,要以抓乡镇企业那样的决心、劲头、措施来抓区街工业。要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主要领导同志也要亲自过问,一年抓几次。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区街工业的现状,议定措施,协调矛盾,解决发展中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各级城镇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为领导多出主意,当好参谋。城市区街和县城关镇的领导同志都要像耒阳市各街道和新化县城关镇的领导那样,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区街经济上,为企业多服务,多办实事,尤其要积极帮助那些未办工业企业的街道和居委会兴办企业。各地市县都必须结合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区街工业管理机构,改变目前一些地方无人管的状况,人员编制不够的,可从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县城关镇也要设立区街企业管理机构,为区街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热情服务。今后,要把区街工业发展的水平作为衡量城市政府和区、街、镇工作的标准之一,作为考核市长、区长、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区街工业的发展,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有关部门要为区街工业的发展开绿灯,财政、税务部门要积极扶持,落实好省里对区街工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银行、计划、物资部门和各工业主管部门,要在资金、物资上尽可能地给予支持;劳动人事部门要积极帮助区街企业介绍、推荐所需技术人才;工商部门要为区街集体企业开业积极办理执照,给其生产经营提供方便和支持。各国营大中型企业,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广泛同区街企业发展横向联合,搞好产品零部件的扩散和技术转移,从各个方面帮助区街办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