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社会治安的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促进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1、各级政府要把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民政部门要作为主要工作去抓。公安司法部门要抓好调解、治保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2、加强公安政法部门的基础建设。市公安机关要把刑警、巡警和特警等专业队伍的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并加强专业手段,迅速提高社会面控制能力、快速反映能力和总体作战能力。要把公安派出所建成具有多功能的作战实体。公安派出所要合理布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各乡(镇、街)要配齐民政、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庭干部,在打击、预防和减少犯罪中充分发挥作用。
3、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责任制,把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各县(区)、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把治安责任制同单位、职工、居民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对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改造犯罪的斗争中,事迹突出的干警和公民给予表彰、奖励。由市、县(区)财政安排专项社会治安奖励基金。对公民同犯罪分子做斗争致伤、致残的,要得到国家、社会的保证,牺牲的要给予抚恤;对疏于防范、玩忽职守酿成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或发生恶性案件的,主管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的责任。应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检察机关起诉。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安司法干警遇有犯罪行为不敢斗争的,其主管部门要严肃处理。
4、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等重要课题的理论研究工作,为现实斗争服务,为政府提供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咨询和对策。
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今年计划分四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起到三月末,围绕保卫全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安全,大力整顿社会秩序,重点强化公共场所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堵塞和消除犯罪空隙,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稳定治安大局。第二步,从四月至六月,根据治安发展趋势,主动出击,解决好季节性、习惯性的治安问题。同时,要集中精力,开展对失足青少年和“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工作,为经常性的帮教活动打好基础。第三步,从七月至十月,开展夏秋季治安攻势,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好贸易、文化市场和重点旅游区的治安问题。这一时期要特别加强社会行政管理,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到实处。第四步,年底前后,结合保卫元旦、春节安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进行总结表彰,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