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定》的规定,要进一步落实并管好、用好成人教育经费和投资,经与市计委、市财政局研究,今后市、区、县财政“在安排教育经费时,应把成人教育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除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外,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在企业利润留成、包干结余和税后留利中开支;为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个产品创优服务的培训费用(包括出国培训费用),可在项目中开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由企业教育机构掌握使用,财务机构监督,当年用不完的允许结转。对无力单独举办职工教育的小型企业和开展职工教育很不得力的企业,各业务主管部门可按隶属关系集中办学,所需经费从这些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支付。
农民教育经费(原农民扫盲业余教育经费)由各县、郊区政府根据财力统筹安排,列入农村成人教育经费科目内,并将开支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一角五分。县、郊培训中心所需经常费,由县、郊财政列支,其固定资产投资可采取地方投资和集资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县、郊各类农民中等专业学校、农业技术学校经费主要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县、郊政府可酌情给予补助。乡镇成人教育中心的费用,由办学单位从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中提取一定比例,提取的数额由各县、郊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但至少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农村成人教育经费由农村成人教育部门掌握使用,同级财政监督。凡未建成人教育中心的乡镇,应由乡财政投资和集资,于今后两年内全部建成;已建的要继续投资,改善办学条件。
五、加强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全市成人教育的师资队伍,应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职与兼职相结合。
专职教师的来源,建议市计委和市人事局今后每年从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解决一部分,从外地调入的符合成人教育教师条件的人员中选配一部分。
搞好现有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各级成人教育部门通过委托代培、举办讲座、报告会、研讨会、观摩教学和经验交流会、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现有教师进行短期业务培训。各企业单位还应试行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定期与专职教师轮换制度。
各县、郊要落实好乡镇成人教育专职干部享受农村普通中学或中心小学校长的待遇,抓紧做好任职定位工作。对现有专职干部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组织培训,超过限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调整。对现有十名乡镇成人教育民办专职教师,由市拨给指标,转为公办,以调动他们的教学积极性。
六、健全和充实各级专职机构,加强对全市成人教育的宏观管理。